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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新建及改造适老化项目

解决方案

  “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以下简称“微机构”),其中的“微”既指规模、也指投入,社区小机构规模小、门槛低,一二十张床位、几百平米就能运作。“嵌入型”则是指社区微机构应牢牢植根于社区之中,与社区环境融为一体,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让老人不出家门或在社区就可享受养老机构的高质量专业化的护理服务和设施。
  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设计施工标准
  一、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的环境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名称、功能、标识按全市统一标准设计,附近区域设有道路交通指示标志;(二)布局科学合理,公共设施与功能相匹配;(三)公共区域设有明显标识,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位置明显、信息精准、图文清晰;(四)活动场所布置合理,清洁整齐,公共健身设施、照明设施符合国家规范;(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品种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设有通风设备和通风通道,确保老年人居住和活动空间空气清洁;(六)外部环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环境空气、噪声环境、道路交通的要求。
  二、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选址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地形平坦,自然环境良好,可获得有效日照和通风;(二)基础设施良好,便于利用周边的生活、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三)场地交通便利,方便老年人到达。
  三、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应根据老年人的使用特点和各项设施的功能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和综合设置,可与现有社区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相邻设置,共享部分设施。
  四、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建筑应为低层建筑或设置于建筑物底层,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其疏散距离及宽度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防火疏散要求。供老年人使用的房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
  五、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出入口为无障碍出入口,出入口处的平台与建筑室外地坪应采用缓步台阶。主要出入口宜设门斗,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或电动感应平移门,不应选用旋转门。
  六、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用房分为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公共活动用房和服务用房可合并使用。
  七、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生活用房主要包含起居室、公用卫生间、公共餐厅。
  (一)老年人休息室不应与电梯井道、有噪声振动的设备机房等贴邻布置。根据微型养老院规模大小和老年人需求设置床位,原则上床位不少于10张,且每张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老年人使用的床和家具应符合老年期生理功能需求。起居室按相关要求最好配置独立的卫生间。
  (二)老年人公用卫生间应与老年人经常使用的公共活动用房同层,宜邻近设置,并宜光线明亮,具备通风换气条件。公用卫生间应设无障碍厕位,便器旁应安装扶手。
  (三)老年人公共餐厅应使用可移动的、牢固的桌椅,为护理员留有分餐、助餐空间;采用柜台式售饭方式的,应设置低位服务窗口。
  八、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根据设施情况和实际需要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心理疏导室、保健室、康复室等医疗保健用房。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需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同时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九、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公共活动用房包括阅览室、棋牌室、书画室、健身室和多功能厅。多功能厅宜设置在建筑物首层,墙面和顶棚宜做吸声处理,避免对老年人休息室产生干扰。在满足使用功能和相互不干扰前提下,可合并设置各类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与自然通风条件,配备电视、音响、健身器材、休闲棋牌类用品、书籍报刊等。
  十、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根据自身条件设置值班室、厨房(或备餐间)、职工用房、洗衣房等服务用房。
  (一)厨房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布局合理,温度适宜,有消毒、排风、排烟、排污、消防设施和适当的防潮、消声、隔声、通风、除尘措施,符合卫生、环保和消防要求。墙面使用瓷砖,地面使用防滑材料,配有各种厨房用具,清洗、消毒、储存设备设施。
  (二)洗涤区域布局合理,配有洗衣机、消毒设备。
  第十八条 老年人公共空间应沿墙安装安全扶手,并宜保持连续。
  (一)老年人居住用房内应设安全疏散指示标识,老年人活动空间内的墙面凸出和临空突出物,应采用醒目的色彩或采取图案区分和警示标识。
  (二)公共活动用房、生活用房及卫生间应设紧急呼叫装置,紧急呼叫信号应能传输至护理站或总值班室。
  十一、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应安装喷淋装置(局部应用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烟感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灯、低位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毯、独立烟感报警器、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十二、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
  十三、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应有给排水设施,并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生活服务用房应具有热水供应系统,并配置洗涤等设施。
  十四、 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院应具有采暖设施、空调设备,并有通风换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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