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消费、养老服务要素和养老服务监管等五个方面共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
养老价格会更低吗?
养老设施会更多吗?
老人会不会得到更专业的照顾?
……
这些人们关心的“养老问题”
《实施意见》中都有明确规定
小编给你划重点↓↓↓
1、到2025年,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内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每年对1.2万户特殊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2、到2021年底,所有市辖区街道和县(市)城关镇建设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90%以上的城市社区。
3、到2025年,重点打造50家失智照护机构(含失智照护单元)和护理型示范机构,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
4、通过开展城企合作等方式,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构建“机构有效益、老人可接受、市场有发展、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模式。
5、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每个乡镇完善1所敬老院,85%以上的建制村建有具备助餐等功能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6、依托具备失能照护能力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支持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
7、建立健全城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制度。重点面向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视巡访等关爱服务。到2022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8、围绕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助餐、助急、助医、助行、助浴、助洁、家政等服务。发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短期照料、日间托养、居家照护、“喘息服务”等功能,大力发展专业化、规范化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城市互助性养老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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